各社会组织:
为培育服务基层的社会组织、促进区域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》文件精神,2025年度海曙区第十三届公益创投活动即日启动,由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具体执行、区社区发展基金会提供资助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规模
本届公益创投活动总资助额度约30万元;资助项目数量计划不超过15个,其中支持服务类项目(C)不超过1个。
已接受财政或其他来源的资金资助,以及已有其它组织针对同一人群提供同类服务的项目,不予考虑。
二、申报范围
为做好与原2024年度区公益创投活动的有效衔接,本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对象仅限2023年已申报区第十三届公益创投且确定入围的项目(以2023年11月底收到拟立项项目评审意见反馈邮件为准),并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:
(一)申报/执行主体
项目申报主体须为海曙区各镇乡(街道)社会组织服务中心。
项目执行主体须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。
(二)项目周期
项目执行时间须为2025年6月1日-11月30日。
(三)项目方案
项目申请书可根据首轮评审意见及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,但须与原入围项目内容保持基本一致。
注:项目类型、其他项目内容、项目监管等要求维持不变(参见http://www.hssosc.com/info/2504.html)。
三、资助标准
本届公益创投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,即项目签约后拨付资助总额的50%、通过中期评估和随机检查后拨付资助总额的剩余50%。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项目予以优先资助:
1、执行主体登记时间晚于2022年4月30日(不含);
2、执行主体已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;
3、项目已有或即将筹得配套资金;
4、项目已制定品牌化建设计划。
四、评审标准
本届公益创投项目评审继续围绕受益针对性、需求广泛性、计划可行性、预算合理性等角度开展;强化对执行主体的考察,重点关注以下维度:
(一)将申报项目作为机构主营业务方向,后续计划深耕不少于三年;
(二)充分了解申报项目所在的服务领域,愿意持续投入一线服务;
(三)机构内部治理规范,团队有成长意愿、能够主动学习和反思。
五、申报流程
(一)项目申报
2025年5月10日前,申报主体报送电子版项目申请书(附件1或2或3)至邮箱nbhscdf@163.com。
(二)资格审查
2025年5月15日前,主办方审查申报主体、执行主体、项目申请书等是否符合要求,确定路演项目名单。
(三)现场路演
主办方择期举办项目路演评审会,项目方进行项目展演和答辩,初步确定拟受助项目及资助金额。
(四)面谈优化
主办方向拟受助项目方反馈评审意见,面谈了解相关情况;拟受助项目确认是否接受资助,及时修改完善项目方案。
(五)立项签约
经公示备案后,受助项目与主办方签署《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协议书》,拨付项目首期资助资金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除不可抗力外,本届公益创投项目不接受实施周期调整等变更申请。
(二)申报主体应当对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,请综合考虑资助规模、评审标准等因素,慎重申报。
(三)项目申报咨询电话:87200386(上午9:00-11:30 下午14:00-17:00)
附件1:(A类)2025年度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
附件2:(B类)2025年度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
附件3:(C类)2025年度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
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
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
2025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