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曙区第十三届公益创投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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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8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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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项目组:
根据《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届区公益创投项目的监督管理,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、区社区发展基金会将对2025年度海曙区第十三届公益创投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时间
即日起-2025年9月
二、评估方式
项目组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参评,主办方滚动审查
三、评估流程
(一)项目组自评
项目执行进度接近50%,项目组填报《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期报告书》(A/B/C类),报送至项目申报主体和项目督导处。
(二)自评指导
项目申报主体、项目督导审阅《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期报告书》,会同项目组核实确认项目执行情况,对已发现的显性问题进行指导。
(三)评估组审查
项目督导牵头报送已经审阅的《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期报告书》,中期评估组开展审查并提出评估意见。
(四)反馈和整改
中期评估组向各方反馈中期评估结果,告知评估意见。
项目组在项目申报主体、项目督导的指导下,及时排查修正中期评估中发现的隐患、改进项目执行方式。
中期评估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拨付项目末期资金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请根据项目类别(A/B/C类),选择填报对应的项目中期报告书;其中项目活动记录表应根据实际执行的活动/服务情况填报完整。
(二)各项目组须在期限内自觉参加中期评估。
未通过中期评估的项目必须按照要求在限期内整改;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标的,将解除项目协议并收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。
(三)项目组不得报送虚假材料,一经发现,中期评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。
联系人:廖老师 87200386
附件: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中期报告书(A/B/C类)
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
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
2025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