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组:
根据《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试行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为科学验证项目执行效果、客观评价项目服务质量水平,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、区社区发展基金会将联合开展2025年度海曙区第十三届公益创投项目终期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内容
项目组自评阶段:主要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总体项目管理情况,核查前期反馈的问题项是否已有效整改。
现场审计审核阶段:重点对照项目组自评阶段发现的问题以及财务档案,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、财务状况和项目管理情况。
二、评估流程
(一)项目组自评
项目组对照项目书自我评定项目执行情况,填报《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终期报告书》(模板见附件1-3),于2026年1月15日前提交至项目申报主体和邮箱nbhscdf@163.com。
(二)自评资料审查
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、区社区发展基金会审阅项目自评资料,初步评定项目终期评估等级。
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,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、区社区发展基金会将联系项目组进一步核实,各项目组应根据要求及时补充资料或说明相关情况。
(三)现场审计审核
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、区社区发展基金会组建专家组,现场集中审核项目台帐并开展专项审计。
现场审计审核资料(项目台帐、财务档案等)应于2026年1月下旬准备完毕,具体实施时间、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(四)反馈及整改
综合项目审计审核意见,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、区社区发展基金会向项目组和申报主体书面反馈项目终期评估结果。
项目组须根据评估意见限期改正项目问题,配合结算项目资金;评估结果不理想的项目需提交整改报告或情况说明。
项目组未按时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,将依据项目资助协议有关条款追究责任。
三、注意事项
请各项目组把握时间节点,按时完整报送资料,对其真实、完整、合规性负责。
未提交自评材料,提供虚假、伪造、变造材料或拒绝参加现场审计审核的项目,视为终期评估不合格,将依据项目资助协议有关条款处理。
联系人:廖老师 87200386
附件:
1、(A类)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终期报告书
2、(B类)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终期报告书
3、(C类)海曙区公益创投项目终期报告书
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
海曙区社区发展基金会
2025年12月11日